「綠建築」在各國有不同的名稱,定義及內涵也略有差異。以鄰近的日本為例,其綠建築最早之發展稱環境共生住宅(Environmental Symbiotic Housing),其內涵包括「地球環境的保全」、「周邊環境的親和」、及「健康快適的居住環境」等三個層次,而綠建築在歐洲國家稱為「生態建築」(Ecological Building)或「永續建築」(Sustainable Building),主要強調生態平衡、保育、物種多樣化、資源回收再利用、再生能源及節能等永續發展課題。而在美國、加拿大等國,即稱綠建築(Green Building),主要講求能源效率的提升與節能、資源與材料妥善利用、室內環境品質及符合環境容受力等。
由此可知,雖然「綠建築」的內涵,具有隨著各國能源、資源及環境條件不同而調整的特性,但整體而言,各國對建築開發行為的訴求,也都具有減少環境負荷,達到與環境共生共榮共利的共識。因此,由上述綠建築的涵義得知,綠建築設計概念,即在強調由地球環保的角度出發,以全面化、系統化的環保設計作為訴求的永續建築設計理念,從積極面觀點,「綠建築」可定義為:「以人類的健康舒適為基礎,追求與地球環境共生共榮,及人類生活環境永續發展的建築設計」,因此綠建築評估系統必須依據氣候條件、國情等的不同,而有所調整,並不是一體適用的。
現今全世界約有26套的綠建築評估系統,台灣為僅次於英國、美國及加拿大之後,第四個實施具科學量化的綠建築評估系統,同時也是目前唯一獨立發展且適於熱帶及亞熱帶的評估系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