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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被視為台中市地標的「台灣塔」胎死腹中,財政部促參司表示,當初補助台灣塔的前置作業費用,等於化為烏有,為提升對促參案的補助效益,將修法明訂四大門檻,以符合條件者優先補助為原則,嚴格把關促參案的執行,以免浪費公帑。

工商時報今天(13日)指出,財政部已修訂「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前置作業費用補助作業要點」,在四大門檻中,新增訂促參案公共建設主體工程,無法在一年內完工者,未來將不予補助,最為嚴格,被視為「台灣塔條款」。

台灣塔位於台中水湳園區,由日本建築師藤本壯介設計,高約318公尺,完成後將是全台第三高的建築,但台中市長林佳龍質疑評選招標過程違法,將全案移送廉政署調查,台灣塔因此無法興建。

財政部表示,台灣塔為中央列管的OT案件,台中市府在規劃時,希望引進民間機構參與規劃,辦理國際競圖,因此向中央申請前置作業補助,以打造台中市地標,但全案因政策大轉彎而「喊卡」,決定修法加強管理。

財政部表示,自2003年至今,補助各機關促參案共435件,補助金額累計達新台幣5億1,112萬元;官員強調,這些補助經費來自人民納稅錢,站在中央督導單位的立場,經費應用在刀口上,有必要嚴格審查,為民把關。

促參司統計,今年以來全年共有40件促參案申請補助,經嚴格審查,被刷掉的案件數高達五成;截至今年6月底為止,累計補助案件已有83件完成簽約,引入民間投資金額約203億元,投報率將近四成。

【2015-07-13/工商時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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