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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從證所稅、奢侈稅到房地合一稅,都是將產業逼進更險惡的經營環境,而房地合一衝擊更大,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公會財稅研究委員會主委蘇永義昨(11)日抨擊,房地合一根本就是變相加稅,將導致房地產市場全面萎縮,逼迫建商退出市場,他預測部分建商恐怕要面對重整甚至被迫離場的命運,「我們必須嚴肅面對這個問題」。

蘇永義昨日在主持兩稅合一研討會時指出,國內一連串的奇怪稅改,看似可以課到更多的稅收,其實不然,不合理的稅制和經營環境,逼著許多知名企業出走台灣。蘇永義表示,如果企業大咖都一一變成外國人,「我們的稅收從那裡來?」

台灣的名目稅率相當高,例如富人稅最高稅率達45%,但實際課徵稅額占GDP比率的「實質稅率」卻相對低,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公會財稅顧問林萬彬說,比起美國逾20%、大陸的19%,台灣卻只有12%,原因是非法逃稅的多,而且免稅範圍也大。

林萬彬表示,政府現在拿房地產市場開刀,房地合一稅通過後,相信原本從50%降到10%的遺產稅,明年也將提高到20%∼30%,政府不斷拿產業、企業拔毛,最後一定會斷送整個經濟的生機。

【2015年6月12日/工商時報/記者顏瑞田/高雄報導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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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合一傷地主,南台灣合建分售恐絕跡【工商時報】

南台灣房地產市場以往盛行的自地自建、合建分售,在房地合一稅上路後,因地主稅率恐逾50%,推案型態恐將大轉變,甚至在市場絕跡。

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公會昨(11)日舉行「房地合一稅制研討會」,邀請財稅專家陳萬彬說明房地合一稅制,以及建商和房地產投資者的因應之道,由於報名踴躍,從開放報名時的400位暴增到600位。
長期擔任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公會財稅顧問的陳萬彬,代表公會提出建議,認為房地合一目前應為過渡階段,長期而言應廢除土地增值稅,才符合所得稅量能課稅的精神,同時才能跟國際接軌。

因為土地增值稅屬地方稅,所得稅為中央稅,兩稅並行,將造成中央與地方搶稅,而且,根據稅捐徵法第二條規定,土增稅的徵收優先一切債權與扺押權,如果地方政府大幅調整,勢必影響金融機構扺押擔保品的安定性。

陳萬彬說,土地所得減土地增值,採稅基相減,並不公平也不合理,因為土增稅的稅率分別為自用10%,非自用20%、30%、40%,相同所得卻有不同納稅義務,與稅法量能課稅精神不符,更何況,房地合一採稅基相減法,對長期持有房地者,出售時繳交的稅額反而更高,與政府鼓勵長期持有精神相違背。

針對南台灣房地產市場以往非常普遍的自地自建、或合建分售,在房地合一新制後該何去何從?陳萬彬說,如果以土地銷售獲利1千萬為設算基礎,以前的舊制稅額是零,現在則是170萬元;如果公司還進行盈餘分配,舊制的稅額約450萬元,新制則達496.75萬元,如果再加上2%的補充健保費,總稅率將近51%。

如果暫時未予分配盈餘,舊制和新制的稅額分別是100萬元、253萬元,但只是延緩盈餘分配而已,一旦最後分配盈餘,新制的稅額將達519.57萬元,舊制稅額則是477.5萬元,「該繳的稅,還是跑不掉」。

陳萬彬認為,房地合一稅上路後,自地自建或合建分售的型態將改變,除非自住,否則只要牽涉營業行為,稅率將超過50%,風險相當高,也難怪許多建商抱怨「賺的錢一半被政府拿走了」。

陳萬彬也建議房地產投資客,兩稅合一實施之後,想要投資建案,如果規畫在2年內就出售,可採公司名義投資,因為相關費用可列報,降低所得淨額,盈虧並可互抵10年;如果2年以上才出售,採個人名義購買相對有利,因為2到10年的出售稅率只有20%。

【2015年6月12日/工商時報/記者顏瑞田/高雄報導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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