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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實價登錄實施滿週年,各界檢討聲浪四起,要求修法規範預售屋也須上網登錄。對此,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今天(30日)表示,由於預售屋買賣不需辦理登記,導致實價登錄有一定的作業困難,但會再邀集相關單位討論,若取得共識,就會研擬修法。

實價登錄上路滿1週年,依照相關規定,房屋交易過戶後,必須在1個月內申報實際交易價格,但預售屋並不受限,代銷業者在契約期滿後才須登錄,如果是建商自售,則完全不用登錄。由於多數代銷業者將委託期拉長到3、5年,導致實價登錄網上可供查詢的預售屋案件少之又少。

對此,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,實價登錄三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時,內政部原本計畫將預售屋比照成屋,在交易後1個月內就要登錄,但沒有獲得立委支持,因此,改為現行的結案後1個月再登錄。

王靚琇指出,預售屋交易後立即登錄有一定的作業困難,因為預售屋買賣只要雙方簽約,不用到地政單位辦理任何登記,導致政府無從查核。

王靚琇說,內政部會邀集縣市政府、專家學者及消費者團體代表等開會討論,若取得共識,就會研擬修法,規範預售屋上網登錄。至於登錄期限等細節部分,仍須進一步討論。她說:『(原音)現在很多人開始在講說預售屋、紅單等等,那這些是不是移轉的價格或預售屋簽約的價格是不是要提早去登錄,這可能也要看社會的共識。我們最近會針對這個部份來做一些討論,如果討論有共識,當然我們會研擬要修法的條文。』

王靚琇強調,法條修正也需要其他相關單位的配合,有完整的配套措施才能實施。

【2013/10/30/央廣/撰稿‧編輯:劉品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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