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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產署今年11月陸續推出台北市、桃園縣(市)、台中市、台南市及高雄市國有土(房)地辦理標租,其中,台北市、台中市及台南市多處住宅區及商業區土地,附近生活機能佳且交通便利,極具開發潛力。
據國產署說明,依財政部今年5月1日訂定的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,標租土地收取訂約權利金及年租金,並以訂約權利金競標,訂約權利金底價按標租土地當期公告現值總額3%乘以出租年期計算。基地租賃期限10年(含)以上者,得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供承租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,增加土地使用強度。
【2014年11月11日08:17/時報資訊/記者江俞庭台北報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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