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制影響全民,若無縝密規劃,不僅無法課到稅,更有可能傷害會人民權益。在周日本報系舉辦的國際名人論壇中,「21世紀資本論」作者皮凱提(ThomasPiketty)主張課徵資本持有稅,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亦認為五年前遺產贈與稅最高稅率不應從50%降至10%,當時調降遺贈稅率是錯誤的政策,不利創造財富平均的機會。
2009年政府調降遺贈稅的立法意旨,著眼於高稅率僅是讓富人將財富放在海外,國家也難課到稅,不如將遺贈稅率降到較低的水平,約當於原本富人的避稅成本(例如10%),讓他們願意將海外資金匯回台灣,為台灣經濟注入資金活水;並由此設想,政府可從企業營利、個人所得增加,豐富國家稅收。
原本政策立意良善,但只想到引資金回台,卻未能將資金引導至有利實體經濟成長的投資,反而是大量流入房地產的炒作;即使政府後來推出奢侈稅,針對房地產短期交易課徵交易稅,但因台灣極低的利率水準、銀行業殺價競爭等,抑制了奢侈稅的作用。再者,台灣房地產的土地部分是依公告現值增值課稅,不僅稅負低,而且在公告現值調整前買賣,可說毫無稅負。
因此,遺贈稅率的調降,並未達到振興經濟與刺激稅收的功能,反而導致房價高漲、年輕人買不起房子,同時炒房者獲得超高報酬、卻只有承擔極低稅率,不僅拉大台灣貧富差距,並使得國家稅收來自薪資所得的比重上升。連皮凱提都發現台灣不動產的稅賦偏低,建議政府以累進稅率對抗高房價,逼擁有許多房產者賣屋,讓青年買得起屋。
證券交易所得稅制的推動,在台灣賦稅改革史上則可說演了兩場鬧劇。1988年復徵證所稅,為了縮小打擊範圍,設了一個起徵門檻,造成人頭戶氾濫;加上課徵技術受限,無法執行,因而又停徵證所稅,改以提高證券交易稅取代。2012年復徵證所稅再度提出,行政院的修法版本到了立法院被大修,之後考量對股市的可能衝擊,又修法取消台股指數8,500點起徵的門檻;甚至訂明年起採行的全年出售股票總額超過10億元者要課徵證所稅作法(又稱大戶條款,課稅方式以設算為主、核實為輔,超過10億元部分課徵0.1%證所稅),也有立委提案要修法,將起徵門檻提高到50億元。證所稅反覆修法,不僅無助於國家稅收,又不斷干擾股市,實非正辦。
1998年我國實施兩稅合一,營利事業所得稅可「完全扣抵」個人綜合所得稅。原本立法初衷是要鼓勵投資,但是並未如願,反倒造成稅收減少。在財政收支短缺下,今年財政部又修法將可「完全扣抵」改成「一半扣抵」。本次修法可預見的結果是,只會加重個人稅負,因大股東可再度運用兩稅合一前的避稅手法,將股權轉到投資公司與其他法人組織持有,所受到的影響自然較為輕微。
如果所有的所得皆能課到稅,包括薪資、資本利得、其他所得等,是否課徵遺贈稅是可以討論的。但實際的現象是,台灣的資本利得稅制(例如證所稅、房地產交易所得稅)漏洞百出,遺贈稅制則是修法前很難課到稅、修法後卻造成房價炒作,而兩稅合一的修法,又可能造成稅制不公平。
課稅是對納稅義務人財富的剝奪,減稅當然受到歡迎,稅制的改變也當然會影響人民的行為。政府過去的稅制規劃造成稅基流失、稅負不公與資產泡沫,使民心浮動的不安因子埋在社會中,確有很大的改善空間。我們衷心期盼政府,提出詳細規劃,保護稅基、減少避稅漏洞,朝台灣財政健全與稅負公平的目標邁進。
【2014.11.20-02:15am/經濟日報╱社論】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