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囤房稅」明(1)日起開徵,財政部估計,全台受囤房稅影響的房產多達75萬戶,新增房屋稅收共20億元,平均每持有多一戶非自住房屋,增加的房屋稅約2,700元。
目前分類:新聞【政策焦點】 (131)
- May 01 Fri 2015 14:07
囤房稅明開徵,衝擊75萬戶【經濟日報】
- May 01 Fri 2015 14:05
建商餘屋是否課徴囤房稅?評張金鶚指責北市府「放水説」【經濟日報】
台北市柯P巿長日前接受建商陳情,將一年內未出售餘屋的房屋稅,由3.6%囤房稅降為2%,引起前副巿長張金鶚痛批柯P市長對建商的「放水」之說。對此,張教授把建商存貨當作囤貨,強制課徴囤房稅,是一項非常錯誤的說法,試想,在目前房地產處於買方市場的氛圍下,哪個建商不想出清存貨?既然是市場因素造成的餘屋存貨,就不應視為蓄意的囤貨行為,更不應強課囤房稅,何況有些殷實小建商採取先建後售的模式,難道我們不但不鼓勵他們,反而要課以囤房重稅?其實,只有一年的緩衝期,對他們而言,要出清存貨仍有很大壓力。
- Apr 28 Tue 2015 19:06
前二月移轉,繼承贈與占25%【經濟日報】
房價居高不下,親友間房地產交易的比重日益提高,加上近年交易稅制變革,透過繼承、贈與移轉的比重也愈來愈高。
- Apr 18 Sat 2015 13:13
不動產評價委員,排除建商【工商時報】
財政部賦稅署昨(15)日宣布,再度修訂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結構,增聘土木或結構技師、都市計劃專家學者入會擔任委員,並刪除建築開發商及營造商代表,目的提高專業人士比重,以為調高房屋評定現值趨近市價而努力。
財政部繼2012年調整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結構,增聘不動產估價師為委員後,昨天再度公布最新修正的「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組織規程」規定,以調整委員會成員結構;其中最大的變革在於,建築開發商及營造商代表被剔除在外。
財政部指出,各縣市的不動產評委員會委員人數,約在13至16人,這次修正增加遴聘土木或結構工程技師公會的專業技師、都市計劃專家學者各1人,不動產估價師代表由原本的1人,修正為1或2人。
- Apr 10 Fri 2015 13:23
持有1年未報奢稅,賣屋總價805萬挨罰421萬【工商時報】
台北市蕭姓婦人,先將一間房地贈與給兒子,再代理兒子將房地出售,遭稅官查獲,認定她出售持有1年內房地未報奢侈稅,蕭婦不服打起行政官司,但被法院判決敗訴確定,蕭婦遭補徵奢侈稅120萬元,又被處2.5倍罰鍰計301萬元,總計421萬元稅款都必須繳給國庫。
蕭婦這間房地的買賣總價才805萬元,卻要連補帶罰課取421萬元稅款,實在得不償失。
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指出,蕭婦在100年9月11日出售持有期間在1年以內房地,未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,在期限申報並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,台北國稅局通知她限期補報及補繳稅款,她又未依限補報及補繳稅款,具有故意逃漏奢侈稅的事實,應予補稅並按規定課罰。
- Apr 03 Fri 2015 13:13
去年賣豪宅無成本證明,課重稅【工商時報】
財政部昨(1)日公告103年度個人售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,今年仍擴大實施豪宅實價課稅,並下修全台豪宅的認定標準;官員提醒,去年賣房的民眾最好準備好買賣證明,主動按實際獲利申報繳稅,以免遭國稅局要求補稅。
- Nov 25 Tue 2014 11:27
《不動產玲瓏集》土地正義與稅制改革【台灣新生報】
值此,財政部正如荼如火的推動房地合一的稅制改革,為了貫徹所謂的居住正義或土地正義政策,我們先來看看我國的根本大法---憲法是如何規定的,基本國策針對國民經濟的基本原則是---「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,實施平均地權,節制資本,以謀國計民生之均足」,根本大法裡規定的基本國策就是「實施平均地權、節制資本、民生的均足」,反思台灣的現況呢?是貧富差距日趨嚴重,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上,靠不動產致富的人或企業占百分之六十以上。
再看看憲法規定的土地政策---「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。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,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制。
- Nov 21 Fri 2014 18:06
縝密稅制規劃,保護全民權益【經濟日報】
稅制影響全民,若無縝密規劃,不僅無法課到稅,更有可能傷害會人民權益。在周日本報系舉辦的國際名人論壇中,「21世紀資本論」作者皮凱提(ThomasPiketty)主張課徵資本持有稅,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亦認為五年前遺產贈與稅最高稅率不應從50%降至10%,當時調降遺贈稅率是錯誤的政策,不利創造財富平均的機會。
2009年政府調降遺贈稅的立法意旨,著眼於高稅率僅是讓富人將財富放在海外,國家也難課到稅,不如將遺贈稅率降到較低的水平,約當於原本富人的避稅成本(例如10%),讓他們願意將海外資金匯回台灣,為台灣經濟注入資金活水;並由此設想,政府可從企業營利、個人所得增加,豐富國家稅收。
原本政策立意良善,但只想到引資金回台,卻未能將資金引導至有利實體經濟成長的投資,反而是大量流入房地產的炒作;即使政府後來推出奢侈稅,針對房地產短期交易課徵交易稅,但因台灣極低的利率水準、銀行業殺價競爭等,抑制了奢侈稅的作用。再者,台灣房地產的土地部分是依公告現值增值課稅,不僅稅負低,而且在公告現值調整前買賣,可說毫無稅負。
- Nov 19 Wed 2014 13:36
壽險房貸利率,還有2%以下【聯合報】
金管會預計在本周內發布,全體銀行針對不動產新、舊放款的呆帳準備提存比率,將調高到1.5%,銀行業未來恐將拉高房貸利率。壽險業房貸放款,雖然也須提存呆帳準備,但並無「增提」壓力,中大型公司對精華區放款,仍有「2%以下」利率,可選擇。
- Nov 17 Mon 2014 11:57
張盛和:課稅只是所得重分配之一【聯合報】
皮凱提認為,要解決貧富不均、財富世襲的問題,應「重課」財產稅、遺產稅等富人稅。財政部長張盛和昨天回應,公平不是經濟學的問題,是政治問題,課稅只是所得重分配手段之一。
皮凱提表示,全球已重新回到財富世襲社會,靠爸族的財富累積速度比一般所得民眾更快,政府宜運用稅率與政策讓財富分配較平均。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及雲朗執行長張安平支持台灣提高遺產稅稅率,但認為不應再調高所得稅累進稅率、加課富人稅,以免壓抑創業精神。
- Nov 17 Mon 2014 11:55
夫妻互贈屋,奢侈稅從寬課徵【經濟日報】
有房夫妻有福了。配偶間互贈房產,特種貨物及勞務稅(奢侈稅)威脅大降。財政部同意放寬,受贈配偶取得獲贈房產的持有期間,可以向前延伸自婚姻關係存續日起算。形同夫妻互贈房產,受贈配偶的「禁售閉鎖期」將會大大縮短,甚至消失。
這是奢侈稅開徵三年半以來,財部首度變更奢侈稅的解釋,並採取較寬鬆的課稅立場。
- Nov 14 Fri 2014 17:37
老屋增稅禁令解除,北市屋齡高衝擊最大【卡優新聞網】
打房再出招!財政部日前宣布解除「老屋增稅禁令」,地方縣市政府未來調高房屋標準單價,以提高房屋稅收時,不用局限於新建房屋,可自行訂定範圍是否擴及「老屋」。
以內政部資料顯示,全國屋齡20年以上的老屋占住宅比約64%,台北市更逼近8成,交易占比過半,雖北市府目前傾向不調整7樓以下的老屋稅基,但房仲業者仍預期將來房市熱度會因此而提升。
- Nov 13 Thu 2014 10:25
國有地辦理都更,立委喊停【聯合報】
500坪以上大面積國有地雖有「禁售令」在身,但民意代表質疑,中央及地方政府轉以提供大面積國有地參與都更的方式,藉由活化土地之名,變相成為圖利建商及財團的新型管道,必須禁止。
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(12)日通過臨時提案,要求財政部研議,未來面積超過500坪的國有地不得參與都更;500坪以下則不得參與私辦或以建商為實施者的都更計畫。
- Nov 12 Wed 2014 11:15
地政士法修法,內政部擬讓步【網路地產王】
而引起地政士反彈的地政士法內政部則傾向讓步,除了不可歸責地政士的情況予免責外,未來除價格申報錯誤逕罰3~15萬元外,其餘資訊錯誤將給予地方政府,依情節輕重有較大行政裁量空間。
為讓實價課稅制度徹底落實,內政部今年上半年提出地政三法修正草案至行政院審議,由於地政士公會對修法內容反彈甚大,幾經溝通尚未獲各地公會諒解,政院已在上月將地政三法退回內政部,希望審酌地政士公會意見後再行報院審議。
日前內政部次長林慈玲率隊與地政士全聯會溝通修法方向,官員表示,目前地政士逾16,000人,且8、9成不動產交易案件均委託地政士代為辦理,因此對新法修法方向對地政士影響較大。
- Nov 12 Wed 2014 10:00
地政士法修法,內政部擬讓步【網路地產王】
而引起地政士反彈的地政士法內政部則傾向讓步,除了不可歸責地政士的情況予免責外,未來除價格申報錯誤逕罰3~15萬元外,其餘資訊錯誤將給予地方政府,依情節輕重有較大行政裁量空間。
為讓實價課稅制度徹底落實,內政部今年上半年提出地政三法修正草案至行政院審議,由於地政士公會對修法內容反彈甚大,幾經溝通尚未獲各地公會諒解,政院已在上月將地政三法退回內政部,希望審酌地政士公會意見後再行報院審議。
- Nov 11 Tue 2014 11:06
二戶自宅打通出售,免奢侈稅【經濟日報】
自住房地「一戶」原則放寬,財政部規定,兩戶毗鄰房地打通做自住使用,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完成設籍後,仍視同是僅有一戶房產,持有未滿二年出售,可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,豪宅一體適用。
經濟日報提供
- Nov 11 Tue 2014 11:02
申請延長房貸還款,期限增為6年【聯合新聞網】
金管會昨天公告最新版「個人購屋貸款」定型化契約,民眾申辦購屋貸款後,逾期還款,銀行若採「固定金額」收取違約金,最多只能向貸款人連續收3期,若採百分比方式收違約金,最多則可收9期;有債務困難者申請延長購屋還款期限,最高期限從4年延長為6年。
金管會銀行局表示,原先「個人購屋貸款」及「個人購車貸款」定型化契約,是同一版本,但此次修正後,購屋及購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,將予以分開;最新版預定在下周公告,明年8月起施行。
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表示,本次修改個人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,主要修正重點為借款人遲延還本或付息,金融機構得收取違約金條件及期數。
- Nov 05 Wed 2014 09:30
老屋增稅,新政策成形【經濟日報】
財政部將在今(5)日宣布解除「老屋增稅禁令」,地方縣市未來調高房屋標準單價,拉升有殼族房屋稅時,不再僅限新、增建房屋,縣市可自定增稅範圍應否擴及老屋。
多數縣市的房屋標準單價約有近30年未調整,老屋的增稅禁令解除後,縣市政府依法每三年調整一次房屋評定現值(房屋稅課徵稅基),若拉高標準單價,擴及適用於老屋時,將會為老屋帶來沈重的負擔。
房屋評定現值是課徵房屋稅的稅基,是依據「房屋標準單價」、「折舊率」及「房屋位置所在段落等級」做為準據。其中,房屋標準單價主要反映的是房屋建材與人工價格。
- Nov 04 Tue 2014 11:20
建造房屋保留法定空地,不得免徵地價稅【經濟日報】
台北市政府法務局今天表示,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,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,經查明屬實者,在使用期間內,地價稅或田賦全免。但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,不予免徵。
法務局說,有訴願人認為其土地為道路用地應免徵地價稅,但經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調查後,該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,非屬道路用地,經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查復,此一土地為台北市政府核發的使用執照建築基地的防火巷,此屬建築物應留設作為防火間隔的法定空地,故稅捐稽徵處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但書規定,認為該筆土地不得免徵地價稅。
【2014.11.03-12:06pm/經濟日報/記者楊文琪/即時報導】
- Nov 04 Tue 2014 10:45
名家專欄,實價課稅知多少【蘋果日報】
從年初開始的大量查稅、調整課稅方式,到第二季連續祭出的房價兩年跌三成、囤房稅,以及第三季冒出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,還有後繼熱鬧滾滾的九合一選舉,房市還沒走到年底傳統旺季,各家業者就飽受交易萎縮之苦,紛紛大幅調降今年預期,甚至直追SARS當年。其中,房地合一實價課稅這項革命性的政策箭在弦上,最是驚擾,但卻也很難讓社會大眾搞得清楚、真正有感。到底是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是房市破壞性建設的開始,還是最終又是雷聲大、雨點小、虛晃一招,值得探討。
首先,過去不動產出售課的兩條稅,分別是以土地為主體的土地增值稅,以及建物為主體的財產交易所得稅,兩者的價格基礎並非以交易價為準,而是以只有市價一到五成左右的土地公告現值、建物評定現值為準。既然價格基礎遠遠低於市場行情,以致於用同樣金額投資不同的資產,因不動產的持有、交易稅負最為低廉,自然也成為資金爭先恐後搶進、避險的市場。然而,未來房地合一實價課稅運用實價登錄資料,打破土地、建物交易利得分屬的現況,等於直接以投資增值的部分作為課稅基礎,稅負肯定倍增!不但易算、易追,更易於被掌握,因此不動產投資的思維、策略絕對要與時俱進,千萬不要停留在「穩賺不賠」、「放久就賺」的陳舊觀念裡。
再者,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既然是補滿我國不動產稅制的最後一塊拼圖,那麼是不是所有屋主未來賣屋都會大受影響,甚至會撼搖市場根本,而使不動產成為投資的禁區?其實不然,以目前修法保障自住權益來看,只持有一戶3000萬以下的自用住宅,以及農地農舍,均不課徵,另外對於長期持有也有減免。按照財政部統計,全台810萬人擁有房屋,而其中擁有超過2戶的個人不過佔10.6%,因此絕大多數民眾買屋、賣屋的權益並不受影響。即便按實價課稅,也不過與其他投資商品的利基點拉到一致,不動產仍是使用、保值的首選工具,自住買方不必過度恐慌。甚至奢侈稅會隨著新制上路而謝幕,等於讓以總價一成、一成五課徵,不管賺賠,而使市場閉鎖或直接加價求售的市場扭曲現象消失。有賺才課,市場才認同,體質也會更加健康、合理。